█ 本季提示
1、第二季度进入春季,其气候特征为:天气多变、升温快、倒春寒、降水、大雾。春天气候转暖,易使人精神疲劳,应变能力下降,反应迟钝,造成判断失误。本季度还将遇到梅雨期,雨水较多,温暖潮湿的气候适宜细菌的生长与繁殖,因此,应保持环境整洁,并注意饮食卫生,以防发生食物中毒。
2、本季度中,重要节假日和大型活动主要有:“五一”国际劳动节;“六一”国际儿童节等;各工地应加强防范措施,确保各方平安。
安全警示平台
█ 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与管理的探索
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实施后,大多数施工企业在其内部采取了各种强化管理的措施。但还有一些施工单位对“安保体系”缺少深层次的认识。少数单位甚至不顾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定,在施工中层层转分包,一包了之,使“安保体系”流于形式,安全管理失控,从而造成种种因工伤亡事故。究其造成这些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 操作工安全保护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知识(企业内部安全教育未落到实处)。
2、 违章作业较多,现场无强有力的日常监督机制。
3、 不设必须的防护装置和设施(目的是减少经费),造成事故前本身隐患的存在。
4、 施工前安全技术措施不到位。
5、 外部监督、管理机制的不完备。
为切实解决综上所述这些问题,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因工伤亡事故的频发率,特作以下几点探索。
一、 建立统一民工上岗培训制度,以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文化素质
随着上海“十五”计划的实施,估计未来将有百万民工投身于上海的城市建设中,而在这些民工中约有60%左右都未经上岗前专业培训,缺乏必备的专业和常规岗位的安全知识。一旦进入施工现场,在安全生产上就形成了人为无知隐患。而现场的管理单位又较多偏重生产进度和工程质量,缺少对劳务民工的技能教育和安全技术教育。为此建议加强施工人员岗前培训,按工种对劳务民工实施安全常规知识、专业安全知识、专业质量要求等课目的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颁发上岗证,未经培训的劳务民工,一律不得上岗。
二、 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政府指导性定额费用
从目前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来看,多数中标的项目造价低、利薄。施工企业为确保不亏本或微利。往往在施工实施过程中首先省掉安全防护措施这一块经费,造成现场防护设施缺口,也造成廉价伪劣产品、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给现场作业防护环境留下安全隐患。为此,建议上海建设系统确立、落实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政府性指导意见和规定,所有建设工程在招投标时,都必须明确工程建设中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的比例,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三、 实施工程现场社会安全监理,以控制事故频发
为达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的目的,除了不断提高施工企业本身内在管理素质外,另外一个很重要的方向是加快实施和推进建设工程社会安全监理制度。使施工项目在施工中直接受到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服务、监督、咨询和检查,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依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对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强制督促施工企业采取预防措施,以实现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
四、 明确建设投资单位的安全责能,以保障现场安全生产
长期以来,一直对投资建设方应有的监管责能以及投资到位等方面的责职都比较忽视,施工中一旦发生事故,往往一味的指责施工单位,而目前现行的政府规定中对这方面的要求也较少,为此应进一步确立和明确以下建设投资方的职能和要求:
1、 建设投资方在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责职和义务。
2、 在招投阶段实施安全监理的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的要求。
3、 施工阶段监管及资金到位的要求。
4、 工程重要节点参与安全措施(方案)审定义务。
5、 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的义务。
五、 安全监督机构的定位是当前强化执法的迫切需要
为提高安全监督机构执法检查的威慑力,达到减少事故、控制事故的目的。目前,各级安监站的定位,成为当前强化执法的迫切需要,而作为安全监督机构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做好以下四方面的依托:
1、 依托施工企业内部安全制度的强化管理。
2、 依托施工监理对重点部位和高危作业的旁站和监督。
3、 依托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综合性管理。
4、 依托中介认证机构实施过程中对现场“安保体系”的确认工作质量。
总之,安全生产是一门融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综合性学科,只有把安全技术高度融合到严密的科学管理之中,才能发挥出应有的效果,达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也只有在整个安全监督管理模式上实施:业主管理→企业实施→现场监理→中介机构认证→政府监督→保险(保障)的模式后,才能发挥各方合力,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 近期相关法规文件及安全质量与文明施工活动通知:(可登录上海市政信息网查阅)
*关于评选2004年度市政、公路、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质量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实施市政、公路、燃气工程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的通知
*关于评选2004年度上海市政、燃气行业文明施工先进个人、优秀组织者的通知
*上海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2005年度“安康杯”劳动保护竞赛活动的通知
*关于公布200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履约考核情况的通知
2005年度安全事故警示:今年1月在两个建设工地,分别发生了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和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在这两起事故中,各造成了一人死亡。
█ 质量警示平台
2004年市政地下工程质量事故回顾与建议
在过去的2004年上海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依然庞大,中环线、翔殷路越江隧道、上中路越江隧道和多条轨道交通工程相继进入施工高潮。尽管总体施工质量水平保持稳定,但形势不容乐观,尤其是地下工程仍发生多起质量事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及社会影响,需引起警惕和重视。
2004年2月28日,某隧道工程由于孔口管和冻结管焊缝撕裂,造成涌砂,导致隧道部分截面变形,管片受损,经紧急抢险10小时,方未酿成严重后果。
2004年3月11日,某地铁车站基坑开挖过程中,由于地下连续墙接缝存有质量缺陷,导致涌砂事故,临时封闭车道一根。
2004年9月21日,某地铁车站暗埋段区间(SWM工法围护)隧道开挖过程中,由于坑外水源处理不当,坑底隆起,支撑失稳,最终造成40m区域的基坑坍塌。
2004年10月25日,中环线某工程(SWM工法围护)施工区域在进行第四层土挖土作业时,基坑西侧发生滑坡、塌方,影响范围约40m。
上述每起事故的原因虽各不相同,但都暴露出相关责任单位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与落实、施工方案制订与审查、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与到位、技术标准的宣传与执行等各方面均存在薄弱环节。尤其是后两起事故,是当前本市SMW工法围护深基坑施工中亟待克服的问题。
SMW工法围护结构又称加劲水泥土地下连续墙,是一种在相互搭接的水泥土桩墙中插入型钢而形成的复合结构,属我国近年引进技术。它与传统的地下连续墙、钻孔排桩围护比较,具有工期快、造价低、对周围环境影响小的特点和优势,在软土地基深基坑围护时优势比较明显。近年来该技术己大量应用于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和地下建筑工程中,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但由于该技术引进时间不长,目前的设计和施工还处在照搬国外经验的较低应用层次上,尚未形成一套可靠的SMw工法围护结构设计和施工规范,因此,SMW工法围护结构深基坑坍塌时有发生。
SMW工法围护基坑坍塌原因是综合性的,有技术层面,也有非技术层面的。具有共性的包括:搅拌桩施工质量较差、坑外地面超载严重、坑内被动土缺乏有效加固、支撑不及时、围檩设置有缺陷、监测报警不重视、施工设计不完善等。
下面就SMW工法在深基坑工程的应用谈几点想法和建议。
l)设计和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沪建建(98)第0796号文《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对工程深基坑围护设计方案进行技术评审,以确保技术上的可行性。深基坑围护设计方案经专家技术评审后,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专家评审报告作出书面反馈意见,对未予采纳的意见要提出充分的理论和实践依据。对于深基坑工程中重要附属结构(如地铁车站中规模较大、环境保护较高的大型风井和出入口)围护设计方案仍需进行专家技术评审。
2)深基坑工程开挖前,除按规定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外,参建各方应组织基坑开挖条件验收。验收的重点是:围护结构的质量保证、土体加固的强度检测、井点降水的效果观测、支撑体系的进场验收、基坑排水的方案实施、监测系统的有效设置等。凡未通过开挖条件验收的深基坑工程,不得实施开挖。
3)水泥搅拌桩桩体强度问题。在SMW工法结构中,水泥土不仅起到止水、承受水土压力在型钢间产生的剪力作用,更重要的是水泥土能够有效地控制型钢的侧移和扭转,提高结构的整体稳定性,使型钢的强度能够充分发挥,因而水泥土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度。但目前而言,水泥搅拌桩桩体强度不足己是普遍现象,其对SMW工法围护墙稳定性的削弱,是设计和施工应重视的一个问题。
4)SMW工法围护墙有效入土深度问题。实践证明,SMW工法围护墙较地下连续墙而言,位移变形都较大,型钢在采用“隔一插一”布置时,型钢之间的水泥土易被剪切破坏。如果同时又存在上述水泥土强度不足情况,基底下某个截面在水土压力差作用下,型钢之间的水泥土就会发生剪切或斜拉破坏,此时,原先所假定的板式支护模型不成立,局部实际墙体入土深度不足,抗隆起稳定性下降,反映在施工现场,即出现坑外土体下沉、坑内基底隆起,继而墙体踢脚破坏。因此,建议在目前技术条件下,应采用满插型钢的方式以及坑底有效加固的方式,以克服有效入土深度的问题。
5)支撑围檩体系问题。开挖阶段支撑与围檩是稳定基坑的重要传力构件。设计与施工应高度重视围檩与H型钢的连接节点、围檩与支撑的连接节点、整个支撑体系设置的稳定性。设计时应根据不同地质条件,在保证水泥土有效厚度的基础上,合理选择H型钢布置的密度、支撑竖向和横向布置的密度等参数。
6)水泥土搅拌桩的质量是决定SMW工法成功与否的关键。对于深大基坑,桩身较长,施工的关键在于如何保证桩身的强度和均匀性。在施工中应加强对水泥用量和水灰比的控制,确保泵送压力。同时应根据地层条件,控制搅拌钻机下沉速度和提升速度,确保搅拌时间。
7)目前深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都比较注重基坑内的降排水,理论和实践比较成熟,但对于坑外水源影响基坑安全的研究有所欠缺。在深基坑坑外蓄水,如同在坑外造一个暗浜,其潜在的安全威胁不言而喻。目前大部分工地受环境限制和施工条件影响,排水沟的设置比较马虎,并缺少必要的保护,如果长期处于积水和渗漏状态,必然引起主动区土体水分增加、粘聚力和内摩擦角下降,主动区土压力增大,留下安全隐患。
█ 文明施工警示平台
2005年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文明养护工作的要点
2004年,在广大建设者的努力下,上海的市政建设和设施养护取得了成绩,一批重大工程相继完工,并投入了使用。同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载体“文明工地”、“文明养护工地”的创建活动也取得了丰收。但是,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要冷静思考,认真分析,要看到还存在不足。去年,主管部门收到的文明施工投诉数量居高不下,特别是一些人大、政协代表,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提出了批评,也提出了建议,并作为提案提交给了政府。今年的市政建设工程以及设施养护维修工程任务相当繁重,中环线项目年内完工、军工路、西藏路越江工程年内开工、二十多公里的主干道交通改善工程要完成,许多中环线道路配套项目、非机动车道建设项目等工程年内也要全面铺开,文明施工、文明养护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文明施工、文明养护工作的开展,今年文明施工、文明养护工作的要点是:
一、以配合交通排堵保畅为重点,很抓文明施工的现场管理
今年文明施工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做好道路与管线工程施工周边地区交通的排堵保畅工作。我们要根据市建管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排堵保畅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做好这项工作。首先,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公司,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周边的交通状况,编制切实可行的交通组织方案,并得到市政工程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开工;其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公司和施工单位要落实专人,加强对现场的检查,要根据现场交通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交通组织方案,千万要避免由于道路与管线工程的施工造成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再次,大力推行标准化养护作业,严格按照批准的开竣工日期组织施工;人行道养护作业要做到“当天开工,当天完工”;管线施工要大力推广非开挖技术,对于那些穿越市中心交通主干道、交通繁忙路口以及商业网点集中路段的管线工程,必须采用非开挖技术。
二、以“以人为本”为宗旨,将施工对社会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我们文明工地、文明养护工地的创建活动,在施工过程中做到:
1、一切为市民着想,为市民的出行提供方便。要将方便留给群众,困难留给自己。如:要做到施工区域和非施工区域的严格分隔、人行便道和出入通道进行硬化处理等;
2、在施工现场要设立符合规定要求的《施工铭牌》和《文明施工告示牌》,认真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市民提出的意见、要求和投诉,要认真积极地加以整改和落实,并及时给以回复;
3、做好对施工周边道路的养护维修,做到平整无坑塘;同时,要落实专人,加强对便道、出入通道以及围护设施的检查,要确保这些设施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创建环保型工地
文明工地、文明养护工地的创建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各单位要认真处理好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我们不能以牺牲环境来满足我们工程建设的需要,要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执行2004年7月1日起实行的《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照这个办法的规定,所有从事道路与管线工程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3个工作日前应当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报施工所在地的区县市政主管部门办案。严格按照市市政局2004年8月下发了《关于实施“道路与管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备案”的通知》以及《上海市道路与管线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包括土方按规定堆放、进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等。
2、减少或避免施工噪声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别是夜间施工噪声对市民休息带来的影响目前已成为市民投诉的重点。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内容。对于因特殊原因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工地所在地的环保主管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
3、利用科技化来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例如,推广管线非开挖技术,减少因开挖掘路造成的扬尘污染;使用预拌或商品砂浆,淘汰现场砂石料堆场和砂浆拌机;提倡使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降低噪声污染;逐步推行钢筋成型和木模制品工厂化制作、现场拼装的工艺,减少施工现场材料的堆放量和作业量。
四、明确责任,强化对文明施工、文明养护工作的检查和监督
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行的是“建设单位(包括监理单位)负责、施工企业实施、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市民参与”的原则,遵循好这个原则,是我们搞好文明施工、文明养护的关键。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是文明施工的责任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工程建设的同时,切切实实抓好施工现场的管理,将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真正落实到实处。
各行业管理机构,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对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区二级主管部门的作用,做到市、区联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以逐步形成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只有各方责任明确,并行使好职责,才能促进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文明养护水平更上一个台阶。
以上是进一步搞好2005年道路与管线工程文明施工、文明养护工作的要点,衷心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一个天蓝、水清、环境优美的国际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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